涉纪财物价格认定是价格认定机构的重要工作,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精准性和公正性对于案件的定性和处理起着重要作用。价格认定机构要熟练掌握涉纪财物价格认定的理论与方法,才能准确、规范地进行涉纪财物价格认定。
一、涉纪财物价格认定的意义及依据
(一)涉纪财物价格认定的意义
1. 保障执纪执法公正性:准确认定涉纪财物价格,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案件提供客观、科学的依据,确保执纪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避免因价格不明确或不准确导致处理结果的偏差。
2. 维护党纪国法严肃性:有助于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和程度进行准确判断,使党纪国法得到严格执行,彰显法治精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3.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于涉及国有资产的违纪案件,准确的价格认定能够防止国有资产因价格低估而流失,保障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4. 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明确涉纪财物的价格,有助于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质量,使案件处理更加精准。
5. 增强反腐败工作的威慑力:公正、准确的价格认定能够让违纪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对潜在的违纪违法行为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6.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讲,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有助于保障社会资源的公正分配和社会利益的均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总之,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纪国法、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二)涉纪财物价格认定的依据
为做好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国家和山东省内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
国家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有:2010年12月10日中纪委、国家发改委、 监察部、 财政部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10〕35号)。该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需要进行价格认定的,应当向本级价格认证机构提出协助请求;案件被调查人要求价格认定的,可以向承办案件的纪检监察机关提出。
2015年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价格认定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251号),其中第二条规定:价格认定是指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价格认定机构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的行为。
2021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施行。该条例第208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移送人民检察院的涉案财物,价值不明的,应当在移送起诉前委托进行价格认定。在价格认定过程中,需要对涉案财物先行作出真伪鉴定或者出具技术、质量检测报告的,应当委托有关鉴定机构或者检测机构进行真伪鉴定或者技术、质量检测。对不属于犯罪所得但属于违法所得的财物孳息,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并出具有关法律文书。《监察法实施条例》将“价格认定”作为其不可或缺的法定程序和法定环节,标志着涉纪价格认定工作步入依法认定新阶段。
山东省出台的法规有:2024年5月30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山东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以下简称《认定条例》),其中第三条规定: 本条例所称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是指经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提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所属的价格认定机构对监察、刑事、行政、国家赔偿等案件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等,依法进行价格确认的行为。《认定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具有法律文件的性质,属于法律授权。
以上文件的制定,为做好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明确了价格认定职能,也是价格认定机构制定三定方案的重要依据。
二、涉纪财物价格认定的方法
涉纪财物价格认定的常用方法包括市场法、成本法、专家咨询法、收益法。具体方法的使用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涉案财物的特点来确定,每种方法都有其特定的适用条件。
在使用市场法进行价格认定时,需要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充分发育并且活跃的交易市场;二是参照物及与价格认定标的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是可收集的。
成本法通常用于计算涉案财物的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扣减各种损耗值,来确定其价格。
专家咨询法通常用于一些属性特殊、专业性强的物品价格认定,在物品无法取得市场价格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行业从业人员、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来认定涉案财物价格。
收益法是指通过测算价格认定标的的未来收益并折成现值,以确定资产价值的方法。收益法在使用过程中,各参数选取要符合价格认定规范要求,在预测预期收益额和折现率时,要客观科学,考虑全面,使结论准确可靠。在实际工作中,收益法的使用相对较少。
三、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存在的风险及防范
(一)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可能存在的风险
1. 法律法规适用风险:价格认定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果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出现偏差,可能导致价格认定结果不准确或不合法。
2. 程序不规范风险:价格认定按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如果在受理、调查、审议、出具结论等环节未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可能影响认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 数据不准确风险:价格认定依赖于大量的市场数据和信息,如果收集的数据不准确、不全面或时间差距过大,会导致价格认定结果出现偏差。
4. 人员专业素质风险:价格认定人员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职业道德水平对认定结果有重要影响。若人员专业能力不足或缺乏公正客观的态度,可能影响认定质量。
5. 外部干扰风险:在价格认定过程中,可能受到来自各方的压力和干扰,如利益相关方的不正当诉求,会影响价格认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6. 基准日确定风险:标的物的价格一般会随时间而波动,在价格认定过程中,基准日的确定直接影响价格认定结果。如果基准日选择不当,可能导致价格认定与实际情况不符。
7. 特殊财物认定风险:对于一些特殊、稀缺或难以估价的财物,如文物、艺术品等,价格认定难度较大,容易出现认定偏差。
8. 保密风险:涉纪财物价格认定涉及敏感信息,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泄密,可能对案件调查和处理造成不利影响。
为降低这些风险,需要加强价格认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提高专业水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确保价格认定工作的客观、公正、准确和可靠。
(二)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风险防控
价格认定人员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要认真学习《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树立依法认定意识,重操守、讲原则、守规矩,充分认识价格认定风险的广泛性和危害性,常怀敬畏之心。严格恪守价格认定行为和技术规范,把依法认定贯穿到价格认定事项的全过程,切实做好全环节的风险控制。
1.受理程序环节。完善委托手续,要求提出方详述认定事项,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2.实物勘验环节。坚持履行勘验程序,按照程序详细记录、整理相关文字及影像资料,确保无遗漏。专业性较强的标的,要求提出机关邀请专业人员共同勘验。
3.市场调查环节。注重采价方式的多元化,重视价格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确保基础资料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建立采价点,建立专家库资源共享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4.价格测算环节。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科学合理地选用认定方法,认真修正相关的技术参数,注重计算结果与价格定义保持一致。
5.出具结论环节。出具结论前,重视整个工作流程,验证每项环节的合理性。每个案件严格执行内部审议制度,重大、疑难案件召开会议集体审议,全体人员发表意见并签字,力求防微杜渐。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需要不断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应对各种复杂多变的情况。让我们携手共进,切实做好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支持!
(枣庄市价格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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